中新網6月25日電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今日公佈保監會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檢查結果。公告顯示,2013年,保監會本級安排部分工作人員出國參加培訓班和研討會,存在僅支付公雜和個人零用費用,境外食宿費等費用由保險公司等邀請方承擔的情況;2013年,保監會本級及廣東保監局在年度部門會議計劃之外召開12個會議,其中5個會議租用的賓館不屬於黨政機關定點飯店。
  公告全文:
  保監會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審計署對保監會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保監會本級和所屬廣東、雲南、深圳保監局等5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保監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保監會本級和37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覆保監會公共預算104424.3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99 518.7萬元;保監會2013年度決算(草案)反映財政撥款支出85 392.94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4 125.76萬元。
  本次審計保監會本級及所屬單位201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39 799.62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99 518.7萬元的39.99%。本次審計發現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963.06萬元,其中2013年744.71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保監會本級及此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3年度預算執行基本符合預算法和其他財經法規的規定,財務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和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09年至2013年,所屬雲南、深圳、廣東等5家保監局將考試費、住房補貼等項目經費及部分公用經費702.59萬元用於彌補人員經費,其中2013年484.24萬元。
  2.2013年,保監會本級及所屬廣東保監局、湖北保監局未經批准在不同科目間調劑使用預算資金260.47萬元。
  3.2013年,保監會本級安排部分工作人員出國參加培訓班和研討會,存在僅支付公雜和個人零用費用,境外食宿費等費用由保險公司等邀請方承擔的情況。
  4.2013年,保監會本級及廣東保監局在年度部門會議計劃之外召開12個會議,其中5個會議租用的賓館不屬於黨政機關定點飯店。
  (二)其他財政收支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3年,保監會將應收取保險行業協會、保險保障基金公司等4家單位的租賃費直接充抵辦公樓物業管理費用。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擠占項目經費和公用經費以及未經批准在不同科目間調劑使用預算資金問題,要求調整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出國團組和會議管理不規範問題,要求今後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未經批准出租辦公樓的問題,要求規範辦公樓的租賃管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保監會應嚴格執行財政部批覆的部門預算,進一步規範出國團組管理和會議管理,按照規定統籌安排編報出國計劃、會議計劃,並加強內部管理和監督。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保監會正在組織進行整改。具體整改結果由保監會向社會公告。  (原標題:審計署:保監會部分工作人員出國費用由邀請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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